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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人生就是博新版E皆来就送38原标题:研究分享上市公司败德治理行为发生机理研究:基于组态视角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通过治理结构设计与治理制度安排来协调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成长。但良好的公司治理并不总能实现,委托代理框架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治理主体有时会基于自身信息优势和超额控制权力实施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道德的治理行为,比如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董监高”内幕交易等,这些行为侵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以上相关利益主体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生的寻租、越权、失职等败德行为称之为败德治理行为。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趋严,因为各种败德治理行为造成资本市场非理性波动的现象不断显现,对许多上市公司产生了消极影响,也为二级市场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鉴于败德治理行为对上市公司外部声誉、投资者决策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负面作用视在质量,探索败德治理行为发生的驱动因素,并分析可能的解决措施,对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和强化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基于组织的内部控制机制和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控制机制可以帮助调整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诉求,且这些机制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补与替代关系(Misangyi & Acharya,2014)。然而,现有研究多是从单一治理机制出发考察某些内部或者外部治理因素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Khanna et al.,2015),虽然这样的分析更加有针对性,但忽视了多种因素的组合影响,所得出的结论有时存在相互矛盾的现象(王化成等,2015;赵国宇和禹薇,2018)。故而,有必要从组态视角(configurations,也有人称之为“构型”)出发,考察内外部治理机制中多重因素组合对上市公司败德治理行为的影响,以填补以往公司治理研究的缺口。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从组态视角出发,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败德治理行为的发生机理进行了系统研究。根据fsQCA分析的结果,从“股东监督失位驱使、业绩维持压力驱使和外部监督缺失驱使”三方面梳理了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发生败德治理行为的组态要素,在分析每个组态影响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各组态的内涵和条件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政策建议。
首先,已有研究认为,股权分散情境下,具有委托人身份的大股东实施监督行为带来的边际收益较低,由此导致大股东实施监督行为的积极性较弱,当委托人监督不足时,代理人往往基于信息不对称优势而不能勤勉尽责。反之,股权集中则可以提升股东实施积极监督行为的动机,并抑制代理人的不尽职行为。但此类研究忽略了一种可能性,即大股东的动机并不总能成功地转化为相应的行为。当股东信息获取能力较弱导致不能清晰地了解公司现状时(比如说被管理层蒙蔽),其监管就会失去效果。文章研究发现,股东仅有监管的动机,但缺少了信息获取等方面的能力时,依然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此结论进一步揭示了股权集中度对败德治理行为的作用机制,也拓展了公司治理领域对股权集中度多重治理作用的考察和研究。
其次,已有文献在研究股东关联与公司治理行为之间的关系时,多数在强调股东关联的负面作用,认为这种关联关系使得关联股东之间串谋并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成为了可能。然而本文的研究结论显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公司治理中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当股权集中度较低时,关联关系能够为关联股东带来更多话语权,也促进了关联股东之间的信息交换,有助于降低股东进行监督的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最后,在以往研究中,部分学者认为上市公司发生败德行为多是因为其处于恶劣的外部环境中或者业绩增长状况不佳(Greve et al.,2010)。然而,实践中很多外部环境优越、业绩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也会发生败德治理行为。有些学者从决策参照点理论出发对此现象进行了解释,强调了管理层的作用,但对股东的关注尚显不足。本文通过组态视角对这些现象进行了解释,即那些业绩表现良好的公司存在一种维持自身发展速度的压力。这种压力来自于对业绩的错误归因,即股东将良好的业绩归因于外部经济环境,将业绩欠佳的发生归因于管理层,当股东存在此类归因倾向时,管理层面临的错误归因压力可能会诱发败德治理行为。
文章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选择了“股东关联性、股权集中度、业绩表现、两职合一、经济环境和外部关注”等内外部治理因素,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上市公司败德治理行为的发生机理进行了探索,在分析各组态影响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各组态的内涵提出了政策建议:
首先,为了尽可能避免在股权结构分散状态下上市公司发生败德治理行为,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完善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设和强化投资者公司治理规章制度教育,多渠道、全方位提升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度;二是努力提升独立董事履责能力,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决策制衡机制;三是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建立存在败德治理行为的职业经理人名单,强化声誉评价促进上市公司代理人勤勉尽责。
其次,为了尽可能规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管理层因维持短期业绩增长的压力而实施败德治理等短视行为,一是应当科学设计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强化激励体系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在激励契约标的选择上避免一味追求业绩或者着重考察短期盈利情况;二是对于大股东之间存在关联性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关注与核查,避免大股东合谋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徐鹏,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成果曾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科研管理》《管理科学》和《外国经济与管理》等期刊上,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创新、企业动态竞争等,E-mail:;
张恒,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战略管理,E-mail:;
白贵玉,济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成果曾发表在《经济管理》《外国经济与管理》和《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等期刊上,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创新、人力资源管理,E-mail:。
徐鹏、张恒、白贵玉, 2019. 上市公司败德治理行为发生机理研究——基于组态视角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管理学季刊, 4(3): 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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